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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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类招生学生分流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西电教〔2021〕20号)文件精神及《数学与统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数统院字〔2023〕89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级及2024级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分流对象

2023级和2024级数学大类录取且未确定过专业的学生。(已选拔进入实验班的学生、入学已有专业的学生及因休、复学、降级至2023级或2024级但参与过大类分流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分流)。

二、各专业名额

本次分流各专业名额见下表。

专业

专业名额(2023级)

专业名额(2024级)

数学与应用数学

20

23

信息与计算科学

20

23

统计学

20

23

三、工作流程

1.志愿填报

专业分流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15:00~6月27日15:00。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均需提交纸质版《数学与统计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志愿填报表》(附件)。按照分流管理规定,每个学生可以填报 1-3 个专业志愿,且必须填写“服从调剂”。志愿确定按照“志愿+成绩”的原则,所有分流学生按照特殊加权学分成绩排序,对于总成绩相同的学生,再依次按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和英语三门课程的成绩,顺次加单项排序。如学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满足,则根据学生成绩和“服从调剂”原则安排到其他未满额专业。

2.成绩计算与公示

按照学校教务系统对学生学籍成绩核算办法进行分流成绩计算。核算指标与学校核算指标相同,即采用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

加权平均成绩=(有效成绩*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计算说明:

(1)对于2023级,成绩计算范围为前三个学期课程属性为必修的课程;对于2024级,成绩计算范围为前两个学期课程属性为必修的课程;

(2)非重修课程原始成绩为有效成绩,重修课程等同补考,课程按60分计入有效成绩;

(3)加权平均成绩计算的是原始成绩(即有效成绩,不论原始成绩是否及格);

(4)免修英语课程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实施方案》(西电教〔2021〕104号)规定计85分。

本学期课程成绩录入完成后,对本人课程成绩有异议的,应于6月30日前提交相关纸质复核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录取结果公示

学院按录取规则于7月1日完成专业预录取工作,并于7月2日~7月4日公示3天。公示期内如有疑议,学生应以书面形式通过辅导员进行反映。

4.分流学生学籍异动

公示期满后,学院将下发文件并报学校。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组织进行学籍异动等,以便学生正常开展后续选课工作。

四、其他事项

学院将在志愿填报前组织开展专业宣传和咨询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81891379。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5年6月13日

附件:《数学与统计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志愿填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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