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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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数学拔尖班培养质量,现将开展2023和2024级信息数学拔尖班学生动态进出工作,具体通知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尊重个性发展与择优分流相结合原则。尊重学生自身发展需求和选择,鼓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在尊重学生选择的基础上,以学业成绩为主,综合考核学生的沟通协作、科学研究、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考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拔尖班学生分流调整转入其他班级学习,同时从其他班级中选拔优秀学生增补进入拔尖班,最终拔尖班人数不超过30人

二、面向对象

对于2023级。转出对象2023拔尖班内前两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成绩为75分以下且排名在班级后10%的学生(原则上学业成绩认定截止时间为630日)。转入对象2023数学类优秀学生

对于2024级。转出对象2024拔尖班第一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成绩为75分以下且排名在班级后10%的学生(原则上学业成绩认定截止时间为630日)。转入对象2024数学类优秀学生

本学期课程成绩录入完成后,对本人课程成绩有异议的,应于6月30日前提交相关纸质复核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核方式

申请转入学生将按照本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具体计算方法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对在分流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它严重影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学生诚信档案。

四、工作流程

6月25日15:00~6月27日15:00,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填写《数学与统计学院信息数学拔尖班转出申请表》(附件1);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填写《数学与统计学院信息数学拔尖班转入申请表》(附件2)。

7月1日,学院对申请转出或符合转入条件学生进行评估确定转出及转入学生名单并于7月2日~7月4日公示3天。公示期内如有疑议,学生应以书面形式通过辅导员进行反映

公示期满后,学院将下发文件并报学校。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组织进行学籍异动等,以便学生正常开展后续选课工作。

五、其他事项

确因身体原因、存在学业困难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退出拔尖班的学生,可及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一事一议,不受集中分流时间限制。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81891379。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5613


附件:

1.《数学与统计学院信息数学拔尖班转出申请表

2.《数学与统计学院信息数学拔尖班转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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